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月25日就LED显示屏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LED显示屏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9-J1-50001-GXSY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 |
室内P3全彩显示屏 |
2幅 |
5.09米×1.83米 |
室内P3全彩显示屏 |
2幅 |
2.40米×1.83米 |
室内P3全彩显示屏 |
1幅 |
7.46米×2.34米 |
P10半户外单红色显示屏 |
1幅 |
9.51米×0.394米 |
P10室内红色显示屏 |
1幅 |
5.85米×0.41米 |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2月28日;
三、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9年1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灵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campenette.com)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9年1月25日
评审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小区4号二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培光(组长)、郭荣兵、黄列(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成交候选人名称:灵山县汇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湘桂.盛世名城三期湘桂大厦1单元1503号
成交金额:肆拾贰万陆仟贰佰零陆元整(¥426206.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 黄列 1387775226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水利小区4号
项目联系人:许明龙 联系电话:0777-6899622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 电话:0777-6428581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优惠10%,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单位收取。
2、收费金额:伍仟捌佰叁拾柒元壹角捌分(¥5837.18元)。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 0777-6523000 邮箱: lsxxwzx@163.com